——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有色)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5年3月10日发布第22号令,全文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曾限制外商投资的电解铝、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在本次目录中没有出现。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二、采矿业
14. 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综合应用
15. 我国紧缺矿种(如钾盐、铬铁矿等)的勘探、开采和选矿
三、制造业
44. 从磷化工、铝冶炼中回收氟资源生产
50. 废气、废液、废渣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
94. 直径 200mm 以上硅单晶及抛光片生产 95. 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生产: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砷化镓、磷化镓、磷化锢、氮化镓),高温超导材料,记忆合金材料(钛镍、铜基及铁基记忆合金材料),超细(纳米)碳化钙及超细(纳米)晶硬质合金,超硬复合材料,贵金属复合材料,轻金属复合材料及异种材结合,散热器用铝箔,中高压阴极电容铝箔,特种大型铝合金型材,铝合金精密模锻件,电气化铁路架空导线,超薄铜带,耐蚀热交换器铜合金材,高性能铜镍、铜铁合金带,铍铜带、线、管及棒加工材,耐高温抗衰钨丝,镁合金铸件,无铅焊料,镁合金及其应用产品,泡沫铝,钛合金冶炼及加工,原子能级海绵锆,钨及钼深加工产品
96. 航空、航天、汽车、摩托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研发与制造(专用铝板、铝镁合金材料、摩托车铝合金车架等)
97. 轻金属半固态快速成形材料研发与制造
98. 用于包装各类粮油食品、果蔬、饮料、日化产品等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品(厚度 0.3 毫米以下)的制造及加工(包括制品的内外壁印涂加工)
99. 节镍不锈钢制品的制造
141. 金属制品模具(铜、铝、钛、锆的管、棒、型材挤压模具)设计、制造
182. 铝工业赤泥综合利用设备开发与制造
183. 尾矿综合利用设备制造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二、采矿业
3. 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
4. 石墨勘查、开采
5. 锂矿开采、选矿
三、制造业
9. 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
10. 稀土冶炼、分离(限于合资、合作)
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二、采矿业
4.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
5.稀土勘查、开采、选矿
6. 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