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
为推动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加快铝工业绿色转型、提质增效,推动“二次创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现状。铝工业是我省的传统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良好,产业体系完整。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铝工业实现了由氧化铝全国第一、电解铝全国第一,到2017年铝加工全国第一的结构性跃迁。2017年,铝工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60.65亿元,同比增长11.38%;铝加工产量1212.49万吨,居全国第一位,具有产业集中度高、企业成长性好、加工带动力强、市场需求大等特点。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我省铝工业正在发生从铝锭生产到铝材生产、从初级加工到精深加工、从低端产品到高端产品的历史性转变,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环保约束趋紧。铝工业作为高能耗、高排放的传统行业,随着环保标准不断提高,行业发展与环境容量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初级产品多。铝加工中低端产品比重大,以板带箔或中级加工为主,压延产品占90%以上,同质化竞争严重,产品附加值较低。三是技术水平低。基础共性关键技术、精深加工技术和应用技术研发不足,高端人才和熟练技工紧缺。四是竞争能力弱。铝土矿品位逐年下降,电力成本高,资源能源制约加剧,骨干企业普遍存在资金困难问题。当前,铝工业已进入绿色转型、提质增效的关键期,加快转型发展是我省铝工业做优做强的唯一选择,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加快推进转型发展。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铝工业强省为目标,始终坚持“减量、延链、提质”转型方向,充分利用环保、安全、技术和化解过剩产能的倒逼机制,突出绿色化、高端化、集群化、精品化,以技术创新、组织创新、政策创新推动转型升级,促进质量变革、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1.高端化。综合考虑市场需求、用户需求,以高端化为目标推动改造、转型和发展,拉高标杆、定位高端,努力实现产品高端化、价值高端化、技术高端化。
2.绿色化。严禁新增电解铝产能和铝用炭素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严守生态环保底线,加快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构建铝工业绿色供应链体系。
3.集群化。围绕延链推行“原材料+制成品”特色集群模式,推动骨干企业整合重组和配套企业入园,营造产业发展生态,打造有影响力的铝加工产业集群,提升铝工业市场话语权。
4.精品化。提升研发、生产、管理、营销和服务的全流程智能化水平,推动航空、高铁、电子用铝等高端产品和建筑、家具用铝等终端消费品向精品化方向发展。
(四)工作目标。到2020年,电解铝年产能稳定在250万吨左右,铝材加工年产能保持在1200万吨以上、优势产品吨附加值达到1万元以上,培育5家百亿元级铝加工企业、2—3个千亿元级产业集群,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铝工业强省。
二、主要路径
(一)调高调优一批产品和品牌。围绕特色化、专业化发展,支持重点铝加工企业科学确定产品定位,实施一批具有带动力的精深加工项目,“一企一策”培育特色产品、拳头产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品品牌。依托骨干铝加工企业,大力推动向高强高韧铝合金、高端精深铝合金加工延伸,发展航空航天用、交通运输用、电子信息用等高附加值产品,相关产品力争获得汽车用铝产品、船用产品、军工产品等质量体系认证;加快推进“以铝节铜、以铝代钢、以铝代木、以铝代塑”,发展建筑模板、建筑维护板、铝制家具、罐体材料、包装铝箔、铝导杆(线)等终端消费类产品;以产业转移、延伸链条为途径,围绕交通、建筑等领域弥补挤压型材短板。强化需求导向,引导重点企业与汽车及零部件、电子电器、大型家电等铝材消费量大的企业,建立“一对一”“一对多”精准化对接长效机制,共建国家和省级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铝合金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费按规定予以支持。打造中国汽车轻量化先导区、军工配套产品生产基地。
(二)做大做强一批企业和集群。发挥市场、资源和产业基础优势,加快壮大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支持明泰铝业、万达铝业、兴发铝业、恒美铝业等企业发展成为以高端产品为主导的铝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引进国内外铝加工知名企业,整合资源建设高端铝加工项目,发展成为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鼓励豫联集团、伊川电力、万基控股、神火集团等企业发挥产业基础优势,建设精深加工项目、一体化发展。鼓励国内铝加工企业或电解铝企业新建高端铝加工项目,允许通过产能置换到省外优势地区建设电解铝供应基地,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省内高端加工、省外前端供应的产业一体化格局。依托洛阳、巩义、长葛等铝加工产业集聚区,积极推广以商招商经验,在骨干企业周边引进中小型铝材深加工商,在废铝资源集聚地发展再生铝,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百亿级铝精深加工专业园区,打造有影响力的千亿级铝加工产业集群。开展巩义铝工业转型发展省级示范,打造具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铝产品品牌中心、研发中心、教育中心、新产品发布中心和生态铝产业示范基地。
(三)实施绿色化改造。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循环的理念,围绕“氧化铝—电解铝—铝加工—终端用铝产品”产业链,建设铝工业绿色供应链体系。研究制定方案,启动实施重点氧化铝企业赤泥堆场生态修复工程,鼓励氧化铝企业赤泥减排技术研究,提高赤泥综合利用率,2020年达到10%以上。2019年年底前,符合条件的电解铝及铝用炭素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退出城市中心城区电解铝产能,淘汰单厂规模20万吨以下产能。加强铝加工无组织排放、VOCs(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动铝加工企业退城进园,关停环保不达标的散乱污企业。建设许昌市长葛市大周废铝回收交易市场、拆解市场,打造年产百万吨级的再生铝生产基地,建设覆盖全社会金属铝再生利用体系。根据企业排放水平实施绿色调度制度,对评为绿色环保引领企业的,原则上不再实施错峰生产。
(四)提升电解铝竞争力。严禁电解铝新增产能,将电解铝产能稳定在250万吨左右,增强全产业链的协同性。探索铝电双赢运营模式,以电力体制改革为契机,完善自备电厂价格政策,依法依规按照最低额度收取费用;探索燃煤自备机组关停代发模式,鼓励电解铝企业自备机组关停后自发自用电量由大型高效清洁机组代发,并作为增量参与市场直接交易,关停替代后力争不高于原有电价水平。针对骨干电解铝企业完善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探索拉长还贷周期的有效办法,支持企业以债转股、股权出让、整体上市等方式融资,降低企业负债率。支持企业通过智能化、绿色化和技术改造,将电解铝作为中间产品与后加工衔接,力争一步合金化、产品精品化、生产个性化,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示范项目给予支持。
(五)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2019年年底前,全省符合条件的铝用炭素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严禁以任何名义新增铝用炭素产能,2020年10月底前,淘汰10万吨/年以下的独立铝用炭素企业,退出不符合环保、安全要求的独立炭素企业。严格按标准建设铝土矿绿色矿山,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支持郑州、洛阳、三门峡等省辖市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淘汰铝石煅烧和棕刚玉等消耗铝土矿的高能耗产能。增强铝行业市场话语权,抓好洛阳、巩义铝锭交易市场建设,建设洛阳有色金属交易中心、巩义中部铝港,提升巩义、洛阳交割仓库容纳能力,完善新疆铝锭河南加工模式,促进铝工业与物流、金融、贸易、互联网等深度融合。
三、产业生态构建
(一)以技术创新推动转型升级。实施铝工业重大技术创新行动计划,围绕交通、军工、电子等用铝方向,依托龙头企业与国内外行业最优秀企业、最优秀研发机构、最优秀技术人才合作,建设国家级铝冶炼、轻量化交通用铝材等研发平台,创建高性能铝基新材料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以轻质、高强、大规格、耐腐蚀、耐疲劳为方向,在大型铝合金加工工艺及装备等环节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国内外高端研究机构成立国家级铝产业研究院,以创新推动专业化、特色化发展。谋划具有重大支撑性、先导性的科技创新项目,对以铝加工为引领的全产业链关键技术进行系统研发,重点研发高精度铝控制织构、低温低电压铝电解、赤泥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筛选择优纳入省级重大创新专项备选库,对符合要求的予以重点支持。
(二)以组织创新推动转型升级。立足构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链条完整的现代企业组织体系,强化铝加工企业与电解铝生产企业的合作,推动上下游之间、骨干企业之间联合重组,通过能源相互平衡、物料互为供需、研发相互共享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通过合理分配利润等方式进行组织创新探索。鼓励企业以参股、收购、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内外矿山的开发利用。支持骨干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和发展理念,运用现代化的企业制度进行管理创新。大力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和创新团队,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建设以铝加工为重点的职业院校、实训基地,支持校企合作培养产业工人。依托龙头企业和集群,完善供应链平台、科研检测平台、金融平台、物流平台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三)以政策创新推动转型升级。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有条件的省辖市设立铝工业发展基金,探索发展供应链金融,为重点项目、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等提供金融支持。充分利用现有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铝加工重点项目,以及科技研发、节能环保、生态建设、重点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在土地和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保障。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环保、质量、能耗、安全等标准,对新增电解铝和铝用炭素产能、擅自建设违反产业政策或产业布局规划要求的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
有关省辖市政府对本地铝工业转型发展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铝工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落实任务举措。企业是实施转型发展的责任主体,要积极主动,严格依法依规实施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科技厅等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促进铝工业做优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