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绿色发展动力,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帮助企业和群众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觉守法,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优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助力企业绿色发展的通知》,公布了10项全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
10项免予处罚事项名称分别为:无主观过错的违法行为、环境月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未依法备案、超标排放污染物、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危废物识别标志等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行为、不规范贮存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焊烟收集处理设施、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未及时公开或公开内容不全、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其他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