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以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规范耗煤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管理。
《办法》对煤炭替代核算方法、煤炭替代实施、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适用于河南省涉及直接消费煤炭的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推进煤炭替代工作,确保完成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环资〔2018〕10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