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有色华章
环保总局通报30个违法开工项目(附名单)
站 www.jiangtaoyu.com 时间:2005-01-01 00:00 来源: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118在京宣布停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并指出要严肃环保法律法规,严格环境准入,彻底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无序建设。

  潘岳说,近期,国家环保总局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受理过程中,发现一些企业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现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严重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据潘岳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而这次予以曝光停建的建设项目都是在环评报告书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就已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已基本完成。

  潘岳强调,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严肃的法律制度,通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避免由于项目盲目建设、经济无序发展而超出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可以使生产要素的布局和生产力的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国民经济的运行更加健康有序。在严肃环保法律法规,坚决停建那些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于不顾的违法开工项目,彻底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的同时,国家环保总局还将不断改革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切实推进发展模式的战略性转变,促进中国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是推动开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建立和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二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坚决处罚违法行为。四是健全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的作用。五是严格评价队伍监管,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潘岳最后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分期对违法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清查,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发现一批处理一批,决不允许出现象铁本那样的违法建设项目。国家环保总局将不定期对这些停建项目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国家环保总局通报的违法开工项目建设单位及名称

建设单位               &

0.250581s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