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成本压力将得到部分缓解 预计明年一季度火电公司上网电价将出现一次调整。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张虹) 煤电价格联动的总体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准,实施细则可望在2005年初出台。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对煤电联动计算方法、首次联动的计算基准、电价调整周期、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等重要问题予以明确。煤电联动方案的正式出台,电力行业成本压力将得到部分缓解,煤炭企业业绩将稳步提升。电煤价格将逐渐向完全放开过渡,煤炭交易市场建立和运行的障碍已被消除,时机已经成熟。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该方案采用电价追溯调整的方式,预计明年一季度火电公司上网电价将出现一次调整。
电力成本压力得到缓解
据了解,首次煤电联动应以2004年5月底煤炭企业销售电煤的车板价为基础,根据6~11月电煤车板价的平均涨幅,按照煤电价格联动公式测算和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区域电网内煤价涨幅差距较大的,分省、区、市调整电价。调整电价时,电网经营企业输配电价标准维持现行实际水平不变。上网电价与煤炭价格的联动将根据煤炭价格与电力价格的传导机制,建立上网电价与煤炭价格联动的公式。以电煤综合出矿价格?车板价?为基础,实行煤电价格联动。电力企业要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燃煤电厂上网电价调整时,水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调整,其他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不随煤价变化调整。
销售电价调整后,按照电网经营企业输配电价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相应调整电网企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各类用户的销售电价中,居民电价、农业电价、中小化肥电价保持相对稳定,一年最多调整一次,除居民电价外,其他用户电价随上网电价变化相应调整。
对于煤电价格联动的周期及区域,文件规定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比前一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相应调整电价;若变化幅度不到5%?则下一周期累计计算,直到累计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进行电价调整。